2017湖南藍山縣人民法院、公安局選調公務員核減人數(shù)公告
藍山縣人民法院、藍山縣公安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工作已結束,按照選調公告中“筆試開考比例應不低于1:2,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選調人數(shù)。”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部分職位核減(取消)選調計劃數(shù)公告
其他職位按選調公告中的選調人數(shù)(計劃)執(zhí)行。
原標題:藍山縣人民法院、藍山縣公安局公開選調公務員核減(取消)選調人數(shù)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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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職位核減取消選調計劃數(shù).docx
(責任編輯:李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