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中共浙江長興縣虹星橋鎮(zhèn)委員會選拔1名虹星橋街道黨總支委員候選人公告
各基層黨組織:
為進一步加強虹星橋鎮(zhèn)街道黨總支力量,經(jīng)鎮(zhèn)黨委研究決定,擬面向社會公開選撥街道黨總支委員候選人,為切實做好公開選拔工作,現(xiàn)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選拔崗位、參選條件和選拔范圍
(一)選拔崗位
街道黨總支委員候選人1名
(二)參選條件
1.思想政治素質(zhì)好、作風正、熟悉并熱愛街道工作、懂社區(qū)管理、熟練操作計算機的中共正式黨員;
2.年齡在18周歲—45周歲,身體健康;
3.文化程度高中以上,有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的綜合得分加5分。
(三)選拔范圍
組織關(guān)系在虹星橋鎮(zhèn)黨委及下屬各基層黨組織的符合參選條件的黨員均可報名參選。
二、方法步驟
(一)報名及資格審查
報名時間:4月8日8時—4月10日16時
報名地點:虹星橋鎮(zhèn)黨政辦
聯(lián)系人:丁莉萍
聯(lián)系電話:0572-6902855
報名材料:報名時須攜帶黨員身份證、身份證、學歷證書、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,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張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名:
1.被判處刑罰或刑滿釋放(或緩刑期滿)未滿五年、被勞教或解除勞教未滿3年、違反計劃生育未處理或受處理后未滿五年、涉黑涉惡受處理未滿3年等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;
2.喪失行為能力的人員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經(jīng)審核確認后取消報名資格:
1.近兩年黨員先鋒指數(shù)評定有兩星級及以下的或黨性體檢為亞健康、不健康的;
2.受到撤銷黨內(nèi)處分不滿2年,或受到留黨察看處分、恢復黨員后未滿2年的;
3.有違法違紀嫌疑,正在查處尚未結(jié)案的,或因重大問題正在接受黨組織審查的;
(責任編輯: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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