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四川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選調公告【招2人】
因工作需要,經市委市政府同意,從全市公益一類事業(yè)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調2人充實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范圍及名額
從全市公益一類事業(yè)單位(衛(wèi)生系統(tǒng)、教育系統(tǒng)除外)中選調在編在崗工作人員2名。
二、選調人員的資格及條件
(一)政治思想素質好、品行端正;
(二)本科及以上學歷,不限專業(yè),其中1名要求具有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;
(三)身心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;
(四)在年度考核中評定為稱職和合格以上等次;
(五)年齡在35歲以下(計算至報名終止日);
(六)新聘用的事業(yè)人員在鄉(xiāng)鎮(zhèn)服務須滿5年以上。
三、選調程序
(一)報名
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、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兩寸彩照(兩張)、個人優(yōu)勢和工作特長介紹等相關材料,填寫《報名資格審查表》,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(簽字)并蓋章后報名。報名人員對填寫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,提供虛假信息者,將取消選調資格。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5日(節(jié)假日除外)。報名地點在崇州市氣象局辦公室(崇陽鎮(zhèn)永安東路402號)。
(二)資格審核、考察
根據《報名資格審查表》和報名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,由市人社局、市氣象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。
由市人社局、市氣象局、紀檢部門組成考察組,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人員進行考察。
(三)確定人選
根據資格條件,結合考察情況,由市人社局、市氣象局共同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。
擬選調人員需要到市氣象局進行試用,試用期為3個月。
(四)辦理手續(xù)
對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擬選調人員由市委編辦出具用編手續(xù),市人社局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(xù)。
報名咨詢電話:崇州市氣象局 028-82393015
本公告由市人社局、市氣象局負責解釋。
原標題:關于選調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充實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的 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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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
中共崇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
崇州市氣象局
2017年3月3日
(責任編輯: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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